經驗

當前位置 /首頁/經驗 > /列表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釋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釋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的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仍不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導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觸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會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會被法院判處拘役。如果法院認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的,那麼犯罪嫌疑人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