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出軌離婚賠償標準 酷知社 經驗 1.3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懷孕出軌離婚賠償標準根據具體情形確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TAG標籤:賠償標準 離婚 懷孕 出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