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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騙取出入境證件罪

什麼叫騙取出入境證件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條規定:以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所謂護照,是指一個主權國家發給本國公民出入境和在國外居留、旅行的身份證明及國籍證明。

所謂簽證,是指一個主權國家同意某國人出入或經過該國國境的一種許可證明。

出境勞務需通過合法途徑辦理相關手續,如偽造證件或相關材料則涉嫌違法犯罪,而即便通過非法手段出境,也會面臨無法獲得合法工作、人身財產得不到保護等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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