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協議有民政局章嗎 酷知社 經驗 1.9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婚財產分配協議沒有民政局章。民政局是沒有資格對夫妻之間的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的,對夫妻財產的分割可以協議或者訴諸法院。【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TAG標籤:分配 財產 離婚 民政局 協議 #